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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知识产权律师聊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意思?商标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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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知识产权律师聊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意思?商标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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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意思?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,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、民事的诉讼,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、民事责任,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,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,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。2、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比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比各有优缺点: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,专属性,效力的终级性,公平优先性及规范性,注重对权利人的赔偿等优点,司法保护1般是被动的保护。行政保护具有应变性,可转授性,效力的先定性,效率优先性及成本小,速度快,能迅速恢复当事人的权利等优点,行政保护1般是主动的保护。司法保护的优点就是行政保护的缺点,行政保护的优点就是司法保护的缺点。3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义:1方面,从微观角度看,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1道屏障,是知识产权全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手段;另1方面,从宏观的角度看,它能够提高科学研究成果的潜在收益,是鼓励企业和研究人员在创新上加大投入,构建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举措。4、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第2百1十3条未经注册商标全部人许可,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殊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第2百1十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第2百1十5条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殊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第2百1十6条假冒他人专利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第2百1十7条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1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(1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;(2)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;(3)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;(4)制作、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。第2百1十7条以营利为目的,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百1十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,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第2百1十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1,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造成特殊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(1)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(2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(3)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。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,获取、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,以侵犯商业秘密论。本条所称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,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,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本条所称权利人,是指商业秘密的全部人和经商业秘密全部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。第2百2十条单位犯本节第2百1十3条至第2百1十9条规定之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。 投诉/举报 声明:以上内容由律师之家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,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